3.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查违工作体制和责任机制,统一原经济特区内外违法用地查处政策,加强对土地开发行为的监控,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力度。处理好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遏制新增违建,出台政策引导建设单位和个人走合法建房的途径,确保城市有序发展。(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各区参加)
(十四)着力推动城市更新。
1.加快城市更新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要瞄准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目标,引进“低碳”、“绿色”先进规划理念,提高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实施,整体提升城市功能和环境质量。加快有关更新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配套政策,抓紧拟定《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深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1~2015)》等相关规划编制,统筹编制重点片区更新单元规划,加快实施各类改造项目。(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各区参加)
2.加快对旧工业区的升级改造。积极支持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坪山两新区按照产业集群化、用地集约化的思路,改造旧工业区和传统工业聚集区,完善生产、生活性服务设施,增强园区整体配套功能,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探索政府收购、租赁等工业区改造模式和实施策略,开展社区零散旧工业厂房升级改造试点,逐步引导将单一生产功能的产业园区升级改造为功能复合的产业科技城。指导和促进旧工业区进行产业置换,推动工业园区的二次开发和利用,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促进资源型低端产业逐步退出,促进产业升级和环境改善。(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各区参加)
五、统筹协调加快建设,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
(十五)加快交通设施建设。
1.加快交通政策、战略、规划的编制研究工作。加快出台城市交通白皮书,抓紧开展交通需求管理、交通拥堵综合治理、低碳交通发展等政策研究。尽快完成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二五”规划、全市路网、公交、物流、智能交通“十二五”规划和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十二五”交通规划,持续开展覆盖街道和片区的交通综合改善规划。抓紧开展全市快速公交走廊规划和复合通道规划研究。加快推进交通综合大调查工作,逐步建立交通运行态势评估和预警预报机制。抓紧建立和推进交通承载力和交通影响评估制度。(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2.优化调整城市交通结构。积极应对城市紧约束条件和机动车的持续快速增长,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布局重构和市民交通出行需求,建立出行结构中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交通发展模式,实施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开发(TOD)和公交优先战略,打造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公交都市”。同时,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对各种方式的交通流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合理分布,引导交通出行,减缓小汽车发展对城市交通的压力,改善交通拥堵状况。(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3.加快大通道建设。加快推进深中通道规划建设,打通珠江东西两岸的国家战略通道;加快推进东部过境高速、莲塘口岸路网等项目建设,增加深港联系通道;加快推进广深沿江高速、博深高速、惠盐高速扩建等项目建设,增加深莞、深惠联系通道;加快推进外环高速、南坪二期建设,增加东西向联系通道;加快推进丹平快速、清平二期、彩田路北延段工程、坂银通道、梅观高速扩建等项目建设,增加南北向联系通道。加快南坪三期工程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梅观高速扩建工程、彩田路北延段工程、深华快速路工程以及深汕公路改造二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4.加快城市路网建设。加大原经济特区外道路建设力度,建成坂雪大道、东明大道等一批干线性主干道,优化片区道路微循环,加快打通片区之间的断头路,尽快完善跨区、跨组团交通网络,形成“高快速路网、城市干道网、支线连通网”三层次布局合理、功能清晰、干支协调、设施完善的现代路网体系。2012年底前完成龙华和平路改造工程、民治大道和民清路改造工程等建设。到2012年,全市高快速路通车里程达到470公里,其中原经济特区外地区达到360公里;原经济特区外地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次干道以上路网密度达到2.7公里/平方公里。(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5.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加快轨道二期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年内实现广深港客运专线、地铁1号线延长段深大至西乡站、2号线首期段、3号线龙岗段建成试运行,确保在2011年大运会前投入运营。年内启动轨道三期工程7、9、11号线建设,加紧开展轨道交通远景线网规划修编和建设前期工作。积极推进深圳与东莞、惠州城市轨道交通的一体化,加快研究东莞R2线与深圳地铁6号线在光明和松岗地区的对接方案、惠州轨道交通在坪地、坑梓和坪山与深圳3号线、14号线的对接方案,将14号线作为珠江三角洲城际线加快推进建设;重新调整和规划地铁12号线,并做好相关前期工作。(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