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
(深发〔2010〕15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
《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0~2012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三年实施计划
(2010~2012年)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国函〔2010〕45号)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现制定2010~2012年的三年实施计划。
一、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重要意义。推进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是深圳谋求未来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经济特区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国务院批复同意将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申了中央继续办好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赋予了深圳经济特区继续先行先试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的历史重任。全面推进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探索科学发展新路的实际行动;是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举措;是突出以人为本、建设民生幸福城市的有力环节;是加快深港合作、推动深莞惠一体化的重要载体。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鼓足干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的重大决策上来,切实将经济特区建设事业推上新的台阶。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率先启动、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各项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二、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三)基本思路。坚持“六个突出”,即:突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突出改善民生,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突出战略性、前瞻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突出国际化、现代化,大力推动深港合作;突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定位,加快推进珠三角一体化;突出改革创新的经济特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勇于探索未来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
要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财政体制改革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四大新城”发展为依托,全面推进法规政策、规划布局、基础设施、管理体制、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六个一体化”,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标准和水平。结合“四大新城”的开发建设,重点加快坂田华为片区、二线拓展民治片区等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发挥辐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一体化建设的全面开展。
(四)工作目标。2010年下半年是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的启动阶段,重点是做好法规政策的规范统一、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规划计划编制以及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准备工作。具体目标是:完成经济特区法规、规章的清理、发布,基本实现全市法规政策的一体化;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的调整和编制;完成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实施计划编制;主要关口交通堵塞得到有效疏导,部分地区“乘车难”有所缓解;加快推进原经济特区外地区交通路网、雨污管网、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公用设施建设;实施全市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完成全市数字电视的整体转换等工作,力争让广大市民感受到经济特区扩大带来的新变化。
2011~2012年是“十二五”计划实施的前两年,也是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打基础的关键阶段,重点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相关管理体制、推进先行示范区建设。具体目标是:基本理顺管理体制,初步实现管理体制、环境保护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在原经济特区外地区完成一批重点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体等公用设施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网络;启动对部分旧工业区、旧生活区的改造,城市面貌和市容环境有较大改善;建成区的配套雨污管网、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初步建成,环卫设施比较完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得到加强;“四大新城”和一体化先行示范区建设初具规模,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治安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