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的规定,经审核,现认定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公司具有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可从事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请被授予资格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咨询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 定
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资格级别
| 代理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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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天目山路217号5B01室
| 廖小莲
| 0571-85155468/1375085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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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级
|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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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272号
| 黄轩珍
| 0572-8666629/13706820917
| 乙级
|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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