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邱县秸杆热电工程延期的函
(冀发改函〔2011〕27号)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河北邱县秸杆热电工程延期年审的请示》(邯发改呈[2010]2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河北威利邦生物发电有限公司邱县秸杆热电工程延长建设期限,并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河北邱县秸杆热电工程于2008年8月经我委核准(冀发改能源核字[2008]115号),建设2台1.8万千瓦高温高压单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建设期为2008年至2009年。目前,一期工程1.8万千瓦已投产发电,二期工程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为支持我省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同意该项目建设期限延长至2012年12月,其他核准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