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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1.重点加强市老年大学和市远程老年大学建设,充分发挥市级老年教育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街道乡镇老年学校的基础性、标准化建设,依托市老年大学的品牌效应,使街道乡镇的老年学校成为最便捷、最适宜的老年教育和老年人文化活动场所。鼓励普通高校设立老年教育机构,借助高校教学资源,构筑一批优秀的老年教育机构群,使老年教育适应未来上海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发展。

  2.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和发展以农民技能培训为核心的农村教育。

  3.支持电视大学、业余大学、电视中专和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探索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中心”,对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文化与技能培训。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区、学校合作培训机制,推进建立示范企业和示范培训教学点。

  4.召开老年教育工作会议。

  (四)完善“上海终身学习网”、“市民学习移动网”、“上海老年学习网”等数字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推动和鼓励远程教育集团、各区县政府、上海远程老年大学、社会力量等共同开发网上终身教育与学习资源,开展网上学习成果展示、网上读书交流、网上讲座论坛、网上学习优秀评选等活动,营造自主学习、自由学习、快乐学习的终身学习氛围。

  二、进一步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

  1.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引领和示范,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和发展。制定本市优秀学习团队评比条件,在本市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开展优秀学习团队的评比表彰活动。

  2.创建学习型机关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制定新一轮五年创建规划。结合建党90周年,组织学习培训,开展党史知识竞赛。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活动,完善和细化创建评估标准。

  3.以社区文化和教育为基础,普及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推进不同文化背景的居民参加终身学习。联合市委党校,共同进行街镇乡负责人业务培训工作。修订学习型社区评估指标,为新一轮学习型社区创建打好基础。开展学习型社区创建的难点问题调研,不断满足居民的学习需求,提高居民学习参与率。

  4.以企业文化为载体,健全完善“创争”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例会。重点推广非公企业创建先进单位工作经验。构建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典型示范库。加强“创争”活动品牌建设,推出一批基层单位“创争”活动新成果、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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