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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教委终〔2011〕1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

  现将《2011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委发〔2006〕2号),围绕全国和上海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框架建设的改革创新与战略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市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一)促进完善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和社区学习点的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各区县建立独立的社区学院,各街道、乡镇建立社区学校,建设3000个居村委社区教育站点,重点完善500个居委、行政村社区教育学习站点。

  2.继续推进街道社区学校和乡镇成人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使其在学校建制、管理机制、经费投入、人员配置、师资队伍、校舍设施、业务功能等方面落实健全。

  3.试行“终身学习推进员”制度,在每个居村委招募若干个“终身学习推进员”,形成较为完整的市民终身学习指导服务体系。

  4.继续指导与组织开展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工作;开展2011年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镇(乡)和2011年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申报评估工作;开展社区教育统计工作,为促进社区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整合上海开放大学基础体系和成人教育资源,构建成人教育“学分银行”,建立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制度。

  继续推动上海开放大学建设,探索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间、成人高等教育与中等教育间、成人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证书间的学分认定、累积和转换。建立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制度建设。

  (三)以老年教育、农村教育、外来务工人员教育培训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公益性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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