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商标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拟定、实施与商标有关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以及发展规划,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开展
商标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加强商标管理工作和商标印制行业的管理,强化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保护,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4、开展全市商标战略研究,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商标战略。落实全市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本市商标代理中介机构的监督和规范工作。配合做好知识产权合同监管与保护工作。
(三)市文体局(版权局)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订、实施本市有关著作权的地方性政策以及发展规划。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开展
著作权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全市音乐、舞蹈、计算机软件、电子出版物、网络、杂技、戏剧、美术、摄影、电影、音像制品、民间文艺等文化艺术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著作权侵权违法行为。
3、负责本市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分支机构和涉外著作权代理机构、涉外版权贸易的监督工作。
(四)市商务局
1、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涉外企业对专利产品、商标等开展国外申请、注册、认证等工作,维护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2、在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中,引导企业注重知识产权法律状态的确认和涉及专利技术转让、许可合同的审核工作,加强进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加强对出口商品、出口技术状况的调研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趋势的分析研究,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及最新规则,适时提出促进进出口产品、技术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
4、会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组织外经贸管理干部和外经贸企业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培训,做好全市涉外企业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对外贸易中涉及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贸易纠纷。对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外经贸(大型)会展实施知识产权监督管理。
(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1、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名牌产品的评审和评价体系,推进全市名牌战略,切实保护名牌产品。
2、引导企业把专利战略、人才战略与标准战略结合起来,并以核心专利为依托,建立先进的技术标准,构筑自己的技术壁垒和防范他人的技术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