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0〕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十堰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十堰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如期完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围绕服务我市经济建设这条主线,以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意识为基础,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为工作重点,全面提高全市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实施,推动科技进步,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高效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使全市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水平能够有效支撑创新型十堰的建设与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进步、文化繁荣、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知识产权创造充满活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国际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人们的创造热情得到充分激发,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力争2012年规模以上的专利战略示范企业达30家,过亿元的企业达10家。
--知识产权运用灵活有效。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产业迅速发展,社会中介机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
--知识产权保护充分有力。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配套政策运行协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体系健全,衔接顺畅;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
--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有序。形成完备的政府、行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各类各层次管理体系分工配合、协调一致。
--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稳定增长,全市年专利申请量2012年达到1200件,发明专利拥有的数量和企业专利申请量进入全省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