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11年北京市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告
北京市各出版物发行单位: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新出字〔2010〕523号文件的要求,兹定于2011年1月20日至3月31日期间,对我市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年度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核验范围
凡2010年12月31日之前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及个人。
二、年度核验时间安排
网上填报日期:2011年1月20日至3月20日。
现场审核日期:2011年1月25日至3月31日。
三、负责年度核验的政府部门
(一)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出版物总发行企业、全国性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出版物分销企业的年度核验工作。
(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负责本市本版总发行单位、出版物批发企业、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网上书店的年度核验工作。
(三)各区县文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物零售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
四、年度核验内容
(一)检查发行单位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被处罚记录。如存在上述问题应督促企业及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按照《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检查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总结企业2010年一年来的经营状况,包括出版物发行品种、数量、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及库存等情况。
五、核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2011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表》。
(二)发行单位的自查报告。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