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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六)加快打造中医名科。加大对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投入,市级重点扶持建设4个国家级重点专科、5个省级重点专科、10个市级重点(特色)学科(专科),建成一批代表我市发展水平的中医重点(特色)学科(专科)群。各区市要重点建设3-5个中医重点(特色)学科(专科)。

  (七)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做好中医药学术传承。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和继续教育项目,建立覆盖中医药优势学科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养和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开展多层次的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设立10个名中医工作室,对名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技术方法、诊疗经验进行整理研究。贯彻落实师承教育与职称晋升相挂钩的具体政策。开展中医药传统技能继承型人才培养,做好学术流派整理研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确保中医药传统技术与流派传承发展。

  (八)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5年内重点建设2个省级以上实验室。加大对中医药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建立多领域多学科相结合的中医药研究队伍。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特别是疑难重病和关键技术方面的研究。区市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要按照年业务收入的1%设立科研基金。重点加强我市具有临床研究优势的重点病种的研究,5年内至少有2个病种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治疗和研究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8个病种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治疗和研究水平居国内先进地位。鼓励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中医药的国际知名度。

  (九)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普宣传。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诊疗活动和建筑风格等方面体现中医药特色,每所中医医院至少建设1处集中反映中医药文化的亮点,打造中医药养生文化品牌。积极发挥中医类学术团体和基层卫生机构的作用,向广大人民群众推广中医药知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广泛传播中医药科普知识,5年内市内七区55岁以上居民的中医药科普普及率要达到60%以上。开展针对青少年的中医药科普工作。

  (十)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重视中药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加强崂山中药道地药材的保护,推进崂山药用植物种植观光园建设,建设一批道地中药材种植规范化生产基地,加快中药种植的现代化和产业化。支持中药制剂的研发和使用,鼓励将名老中医验方研制成使用方便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5年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依法简化制剂审批程序,加快审批。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可以在技术协作、对口支援的医疗机构调剂使用。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应按标准建立中药制剂室。积极培育中药名厂、名店、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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