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做好2010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
(财驻甘监[2011]13号)
甘肃银监局、甘肃证监局、甘肃保监局:
为做好2010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授权各地专员办加强对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预算财务监督的通知》(财金[2003]69号)、财政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4]130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流程
你局应在上报总会10个工作日前,向我办报送拟上报的决算及相关资料,我办对已受理审核的申报材料,采取“审核小组初审--处室负责人复审--办领导审签”的程序,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签署审核意见。
二、应报送的资料
请你局于2011年1月25日前,向我办报送以下资料:
1、申请审核决算的报告及拟向总会报送的决算;
2、派出机构所有资产、资源的盘点表;
3、项目支出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说明;
4、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情况;
5、决算前与开户银行的对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