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力加强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努力构建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技术支撑
5、充分发挥技术服务机构作用。职业卫生监管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依据科学的检测数据,必须有强有力的技术服务体系支撑。省安监局要依托“江西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和省级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验实验室”,不断充实完善技术力量与装备,服务全省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工作。要整合利用我省现有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发挥其专业技术支撑作用,构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技术支撑体系,切实强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归口管理。
6、切实加强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各地安监部门要按照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二大政府职能的要求,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在全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障服务”的原则下,积极创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机构,引进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满足新形势下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需要,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五、切实加大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管工作氛围
7、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地要切实加大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力度。要结合“安全生产月”、 “职业病防治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控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职业卫生监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8、全面加强职业卫生培训。一是加强对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加强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和强化用人单位管理层的守法观念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意识;三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使其掌握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增强其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着力强化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努力创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9、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协调工作机制。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涉及安监、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要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需要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与配合。在职责调整后,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建立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共同研究磋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