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
(赣安监管办字〔2010〕382号)
各市、县(区)安监局:
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安委办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发出通知,就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群众物质文化生活、安全生产、社会和谐稳定与节日值班等工作作出部署。根据中办、国办和国务院安委办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节日期间各项工作。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对于人民群众节日的欢乐、祥和、安宁,对于2011年和“十二五”时期的良好开局,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安监局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管干部物质文化生活以及节日值班值守等各方面的工作。各地既要认真总结2010年工作成效与经验教训,又要精心谋划好2011年目标任务与重要措施;既要抓好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执法治理,又要协调推进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既要抓好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又要组织好节日期间物质文化生活。
二、切实加强、扎实推进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各级安监局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措施,妥善安排节日期间检修维护,坚决防止超能力生产、突击生产和冒险蛮干、赶进度等威胁安全的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结合年度总结考核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部位的安全生产督查,紧密联系实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突出抓好工矿企业停产检修与设备维护、煤矿瓦斯治理、化工企业危险工艺、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等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道路运输超速、超载、超限以及酒后驾驶等行为专项治理,加强车站、码头、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品检查;突出抓好商场、超市、网吧、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在建工程工地、高层建筑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大型集会、庆典、歌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安全措施,督促有关组织单位办理报批手续,健全安全预案,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寒潮、雨雪冰冻、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引发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