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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5.检查是否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作为春运期间的管控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预防校车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是否按规定在寒假和开学前组织有关部门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确保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是否在放假前针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进行过专题交通安全教育。

  6.检查公安交警部门是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短途“黑车”非法客运乘客行为;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三)客运企业(发车站场)和危化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1.春运期间各区(市、县)有关部门是否集中进行了客运站场交通安全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和客运企业(发车站)、危化物品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的有关情况要做好记录,重大问题提请辖区政府研究解决。

  2.检查客运企业(发车站)是否对参加春运的客车运行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不具备营运资质、到期未进行定期检验、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非法变更登记项目、已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等“带病”客运车辆,以及不具备资质的驾驶人上路参与春运。

  3.检查是否对客运班线始发和收班时间进行清理,坚决杜绝客运车辆夜间(晚22时-次日凌晨6时)通行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尚未按规定设置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标志的,春运前是否设置完毕。

  4.检查是否加强对公路营运客车、危化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督,严把客运、危化物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关,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运营。

  (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情况

  1.检查是否在春运安全服务站,国省干线突出位置,高速(高等级)公路出入口,城市干道、车站、交警窗口单位等场所,张贴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图片。

  2.检查是否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村民及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宣教资料,播放典型事故案例,展出事故挂图,宣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行(乘)车注意事项和安全出行常识。

  3.检查是否在每一辆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的车身醒目位置处张贴交通安全标语和交通违法举报电话,营造浓厚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4.检查是否组织辖区客运企业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车主、驾驶人、售票员进行集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传达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和严管措施,进行安全行车知识教育,签订安全行车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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