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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二、统筹培训规划

  (三)编制培训规划。按照我省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人才需求,根据新一轮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民工办”)牵头编制全省农民工培训规划,明确农民工培训的规模和重点,科学规划培训机构的类型、数量和布局,统筹把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力度和节奏。各市、各部门要根据全省农民工培训规划并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本行业的农民工培训规划,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明确培训重点。根据农民工的不同需求,实施分类培训。外出就业技能培训主要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开展专项技能或初级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主要对与企业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岗农民工进行提高技能水平的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主要对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储备性专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主要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村官进行提升创业能力的培训。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主要面向县域经济发展,重点围绕县域内农产品加工、中小企业以及农村妇女手工编织业等传统手工艺开展培训。根据我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与全省实施农产品加工“513”工程、粮食高产建设、高效园艺建设、规模健康养殖工程相结合,开展农业创业意义、理念、政策和创业能力培训。围绕农机购置补贴、动物疫病防控、沼气工程、农业基础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工程项目的实施,重点培训沼气工、农机手、村级动物防疫员、农业植保机防手、村镇建筑工匠等。

  (五)突出培训效果。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机制,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岗位需求,及时调整培训课程和内容。重点加强煤焦冶金、建筑制造、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社区家政等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行业的农民工培训。以实现就业为目标,根据企业岗位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结合产业发展振兴的潜在需求开展定向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县域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开展实用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结合劳务输出开展专项培训,培育和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劳务品牌,促进和提高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三、统筹培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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