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面。由省两型办和益阳市委、市政府共同组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实行党政合一)。党的工作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为益阳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正处级单位。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各项具体管理规定;执行决策委员会的决策事项。
实施层面。组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区域土地开发一级运营商,依托土地经营权,与各种社会资本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全面推进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功能组团的建设。
(二)政策支持体系
充分运用“两型社会”建设的“先行先试”权,配套出台财税、投资、土地、金融、环保、人才引进等各项优惠政策。
财税政策。长株潭城市群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专项资金给予倾斜,支持重大基础设施、生态景观、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对进入益阳东部新区的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期内各种税收、政府基金、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省内留成部分全额返还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加大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和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重点项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
投资政策。优先布局产业转移、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科教文化基地等项目。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省 “十二五”规划、省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计划和政府贷款、国债投资、财政性资金支持计划。加大对“两型”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政府投入。对投资益阳东部新区的特色优势产业、节能环保项目等,审批审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或股份制形式成立各种非金融类投资公司。
土地政策。统筹建设用地计划,用地指标纳入省级土地调控计划,统一进行调剂;区域内建设用地实行一次性征收,按需求分批次转用;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的土地,实行直接划拨;作为生态用地保留的自然山体、水体、农田等,可只征收不转用,也可直接作为集体农用地保留,不征收也不转用;当地集体经济组织以地入股参与开发的,建设用地可只转用不征收。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探索有效的土地流转方式和补偿机制。
金融政策。创新融资方式,建立“两型”建设基金,大力推进项目融资,积极发展企业中、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鼓励民营金融机构发展,支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和典当公司。
环保政策。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禁止不符合“两型”要求的项目人区。实行国际节能减排标准,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治理的市场机制。大力支持企业采用国内国际领先的环保技术和产品,建立有利环境保护的价格和税收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直有关部门、益阳市人民政府以及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共同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改革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改革建设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责任。按照“省市共建”的要求,益阳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推进改革建设的主体责任,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和安排,分阶段抓好各项改革建设措施的落实,并努力为改革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和环境支持。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按照职能分工,指导、支持和抓好各自领域的改革建设,特别是在改革建设的关键环节上要敢于负责、敢于突破,为改革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强劲动力。
(三)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机构设置,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快政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行力。建立公众监督行政机制,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和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效率,为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