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革征地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与集中安置、土地换社保等相结合的办法,构建多渠道、多样化的征地补偿机制。严格征地补偿资金发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补偿资金及时、透明和高效支付。加强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通过就业收入、物业收入和社会保障构成失地、少地农民的稳定收入来源。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与就业促进机制。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按照“低保费、高保障、高覆盖”的要求,建立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为主体,社会优抚、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就业促进机制。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数据库,健全覆盖城乡的平等就业制度、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就业服务和援助制度,严格执行引进企业与签订就业岗位、企业动工建设与失地居民就业培训、企业建成营运与失地居民就业“三同步”制度。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实现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
5、创新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搭建社区活动公共平台,建立完善的居民和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体系,公共服务和文化娱乐体系,促进社区的管理与发展。
(九)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
1、积极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依托益阳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火炬计划先进制造技术产业基地,改善进出口产品结构,重点促进先进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和农产品等出口。加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的进口力度,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与更新。健全海关、商检机构,打通快捷通关渠道。
2、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建立统一的招商平台和协调机制,降低商务成本,增强配套能力,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导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参与益阳东部新区建设。积极开辟产业链招商、项目招商等多种招商方式。
3、营造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服务外包的体制环境。充分发挥中部地区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优势,加快承接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建立与长株潭城市群承接产业转移的联动机制。制定鼓励承接服务外包的优惠政策,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引进机制,培育服务外包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服务外包产业基地。
4、加强区域合作。加强与全国各改革试验区的交流与合作,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共同促进的格局。深化与“珠三角”、“长三角”、“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经贸联系,夯实合作平台,拓宽合作领域。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交流与合作。
(十)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封闭式管理,授予益阳东部新区管委会全部市级行政审批权,管委会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和全程代理中心,对所有审批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不能审批的实行全程免费代理审批。
2、探索公共服务社会化。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引导多元主体有序参与部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推行政府向市场购买公共服务。
3、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以生态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公共服务等工作为重点,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推行干部聘任制和绩效薪酬制。
五、管理模式和支持政策
(一)管理模式
按照“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原则,在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领导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确定益阳东部新区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省市共建的管理模式。
决策层面。成立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示范区益阳东部新区开发建设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省两型办和益阳市共同组建。决策委员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实行例会制度,统一领导开发建设工作;协调开发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决定开发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项目的规划方案;对所有项目贯彻“两型”理念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其他需要行使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