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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县级财政收入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县级财政收入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宜府字[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赶超式发展目标,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大力促进县域经济超常规发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一批财政收入大幅跨越的县(市、区)。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进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其中:
  一、县级财政收入上台阶奖
  县级财政收入上25亿元台阶奖:丰城市
  县级财政收入上15亿元台阶奖:樟树市
  县级财政收入上10亿元台阶奖:高安市 袁州区
  县级财政收入上 5 亿元台阶奖:宜丰县
  二、财政收入三年翻番奖
  宜春经济开发区 宜阳新区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
  三、财政收入增长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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