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教委高〔2011〕1号)
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现将《2011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市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2011年上海高等教育的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引导,以十七届五中全会、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对教育工作的要求及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为抓手,紧密结合27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10个“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试验项目”和10个“重点发展项目”中涉及高等教育部分的重点项目,全面实施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工程(简称“085工程”),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一、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统筹推进重点项目
1.启动实施重点项目。启动实施27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中涉及高等教育的相关项目,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完善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十大工程”中涉及高等教育相关项目的整体规划和论证工作,形成2011-2015年分年度实施方案,细化2011、2012年实施方案。
2.开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推进工作。编制实施高等教育以及相关工作“十二五”专项规划,指导各高校做好“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3.落实共建共管工作。开展2011年部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项目落实工作。积极推进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农业部共建上海海洋大学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上海中医药大学的工作。推进行业高校的共建共管工作。
4.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上海海洋大学远洋渔业资源调查船、上海海事大学教学实习船、上海体育学院中国乒乓球学院等已列入“十二五”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建设。
二、加强学生思政教育,深入推进德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