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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版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给予必要资金保障。
  (六)加强舆论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同时,集中报道一批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要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争取公众对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知识产权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版权局、省国防科工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新闻办、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要制定具体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本次专项行动与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有效性。有关部门要组织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案件查处情况。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况通报,负责指导工作开展。
  (四)加强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积极参与专项行动,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有关部门要认真接收、快速处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12390”侵权盗版举报电话、“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和“12316”农资打假投诉电话等其他相关举报电话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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