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0]6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湖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年十二月四日
湖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0]5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提高企业和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树立一批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先进典型,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环境;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我省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促进知识产权基础工作、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的结合,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突出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型产业、优势企业、重点领域和区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着力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开展专项行动坚持以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为原则,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为重点内容,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突出抓好文化创意、工程机械、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打击针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恶意侵权行为,加大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食品、医药、建材等领域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积极推进长株潭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市场建设。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