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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

  2、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乡 (镇)配套并延伸到规模基地的检测体系,蔬菜主产区、基地、生产经营企业和交易市场、大型消费团体要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加强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日常检测等工作,实行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监督检测,把好蔬菜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
  3、建立全程质量追溯体系。推行“产地与销地”、“市场与基地”、“加工与生产”的对接与互认。在蔬菜生产企业和蔬菜专业合作社中建立完善的蔬菜全程质量追溯信息采集系统,逐步形成生产有档案、产地有准出制度、销地有准人制度、产品有标识和身份证明的全程质量追溯体系。
  四、加强蔬菜调控保障体系建设
  1、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蔬菜产业关系国计民生,既是农业支柱产业,又是民生产业。各地要从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高度,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高度,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人的高度,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不断推进蔬菜产业发展。各级政府每年要根据需要专题研究蔬菜工作,帮助解决蔬菜产销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和督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与措施;要制定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并列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要加大对蔬菜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要加强蔬菜工作队伍建设,适应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对“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行考核。
  2、建立蔬菜产业发展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蔬菜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要足额征收,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缴、免缴、缓缴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全部用于蔬菜基地开发、改造及相关设施建设。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 1000万元,专项支持蔬菜产业发展,各级财政要相应增加预算安排蔬菜专项资金。省市县每年从价格调节基金中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安排用于扶持蔬菜生产发展。发改、国土资源、水利、农业、科技、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部门安排的相关项目和资金要向蔬菜产业倾斜,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蔬菜冷藏运输设施建设。
  3、加强城市蔬菜供应应急能力建设。要制定完善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蔬菜储备制度,实行基地存园菜合同储备与冷库储备相结合、以基地存园菜合同储备为主的蔬菜储备制度。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救济办法,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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