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
(湘政发[2010]3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发展蔬菜产业,保障市场供应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
1、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按照城镇常住人口地级市人平3.3厘、县级市人平3厘、县城人平 2.5厘的面积标准保有城镇菜地面积。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科学制定城镇蔬菜基地规划,所有城镇菜地由市州、县市区蔬菜行政管理部门造册建档,县级以上政府发文明确。要严格执行规划,确保城镇菜地较长时期稳定。征用城镇菜地必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的规定,报经市州、县市区蔬菜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并依法足额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后方可实施。适当提高长沙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其他市州暂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2、建设一批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用五年的时间,在大中城市建设规划区外的远郊和湖南蔬菜优势产区,扩补建设400万亩规模化、设施化、集约化专业菜地,重点加强水电路、大棚、喷滴灌、遮阳网、防虫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规模化蔬菜基地建设、配套蔬菜基地预冷库和冷藏运输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高山反季节蔬菜基地建设。在切实抓好国家级蔬菜标准园建设的同时,开展省市县级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标准园推行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
3、加强蔬菜产业体系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提高蔬菜生产、销售的组织化建设和集约化水平。引导支持组建蔬菜经济合作组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营销大户搞活蔬菜流通。加大对蔬菜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一批销售额过亿元以上的骨干龙头企业。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蔬菜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支持企业创建中国驰名商标和湖南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充分利用我省农业综合优势,吸引各方面资金投向蔬菜产业开发。积极扶持食用菌产业发展,规范食用菌生产经营秩序。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把蔬菜产业打造成过千亿元产业。
4、加快蔬菜生产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蔬菜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充实蔬菜技术员队伍,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加强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保障无公害农资供应,实施“科技兴菜工程”。大力推进蔬菜规模化、专业化育苗供苗,保障种苗的质量和数量。五年内在全省地级城市建成15个设施育苗中心,县级市和县建设好适应生产需求的设施育苗场(站)。大力扶持、正确引导蔬菜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发展。加强蔬菜生产投入品管理和服务,打击假劣种子、肥料、农药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推进蔬菜生产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保费适当给予财政补贴,切实保护菜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