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
(滁政办〔2010〕1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资金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财政收入管理
(一)科学确定年度收入预算。每年第四季度市财政局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下年度市本级财政收入预算建议数。收入预算建议数既要保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又要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
(二)严格税收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坚持依法治税,制止和纠正违规减免税,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完善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机制,从严查处违反税收政策行为。
(三)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自2011年1月1日起,除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与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外,其他按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
市直各部门年度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数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实际入库平均数。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调整,导致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数变化较大的,需要说明原因。
(四)及时下达年度分部门收入目标。市财政局应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市本级年度收入预算,及时分解国税、地税和财政部门年度收入目标,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征收部门。
(五)强化收入调度。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收入完成情况分析,密切关注国家税费政策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增强前瞻性,确保完成年度收入预算,努力实现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二、规范一般预算支出管理
(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重点加大对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事业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着力降低行政成本。
(七)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拨付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由市财政局按照序时进度拨付。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凡在预算中已经列明具体项目单位的,由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没有列明具体项目单位的,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市财政局审核后,在年度预算范围内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