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高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贯彻落实国家《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以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为抓手,以文化产业集聚为重点,加快搭建政策支撑、公共技术和信息、投融资、贸易与合作以及人才培育五大平台。
推动特大中心城市和大城市群文化产业聚集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形成集聚区,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抓好成都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产业园区建设,加快藏羌文化产业走廊建设,培育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推动巴蜀文化、红色文化、大熊猫文化等优秀文化资源转化,开展文化产业合作,承接产业转移。
加强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开展文化市场平安建设,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信息平台和娱乐场所监控平台建设。
(五)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
坚持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方针政策,坚持抢救性保护、着眼于整体性、生产性保护,建立文化遗产长效性保护机制,推动文化遗产保护融入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切实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三阶段的工作任务。抓好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管理工作。以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及茶马古道线型文化遗产保护为重点,加快推进广汉三星堆遗址、成都金沙遗址、邛崃邛窑遗址等重点大遗址保护展示建设。加快国家重点文物科研基地建设。加强博物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大力推动全省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数字化博物馆建设工程。
聚全省文化系统之力,精心组织举办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暨首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积极推进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对《羌年》、《格萨尔》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重点项目的保护和管理。启动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好古籍保护工作,出版《第一批四川省珍贵古籍名录》,开展第一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工作。
(六)深化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四川文化“走出去”
创新文化交流方式,拓宽文化贸易领域,大力推动文化“走出去”,增强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