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不规范等问题,重点推进“三化”建设,增强合作社服务、经营和谈判能力。一是规模化。扶持具备一定发展潜力、带动能力较强、经营效益较好的合作社尽快发展壮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打破地域界限,组建联合社。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5万个以上,达到每个村至少有1个合作社。适应农机化和农民非农化发展的大趋势,发挥农机装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科技的推动作用,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全省规模经营面积达到7000万亩以上。二是实体化。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实体,由种养环节向加工、流通、营销等多领域发展,不断增强合作社实力,全省至少新增1000个有实体的合作社。三是规范化。坚持发展与规范并举,边发展边规范,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办社、依章办事、规范发展。重点规范专业合作组织的注册登记、建立章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使农民真正成为合作社的主体,并从合作中获得更大收益。
  (六)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坚持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向科技要产量、要质量、要效益。一是培育使用良种。加大优质、高产、抗逆农作物新品种培育力度,力争逐步培育出品性达到郑单958、先玉335和空育131水平的优良品种。积极引导农民推广使用耐旱、耐寒、抗逆性强的优质高产品种,大力推广等离子种子处理技术,充分发挥良种的增产潜力。全省良种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二是加快科技推广。集成配套推广五大作物十大高产栽培技术模式,扩大模式化栽培面积。组织农业科技专家与农户结对子,在农业生产各个关键时段开展指导服务,提高技术入户到田率。加强农业植保服务体系建设,全省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率达到20%以上。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步伐,完善“三电合一”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网络覆盖率达到98%。完成省级检测中心建设,抓好43个(市)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年底前确保完成基层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农业推广服务功能。三是培训实用人才。落实《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突出抓好农村科技明白人、新型农机操作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技术推广人才等5支队伍的培养,尤其是要把每个行政村培育一个科技中心户任务落到实处,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七)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巩固扩大新农村建设成果。一是实施整体推进。全省重点建设50个高标准的示范村,突出完善配套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带作用。坚持点面结合,不断扩大非试点村建设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实施整乡整县推进。加快老少边穷地区的弱势村新农村建设,缩小差距,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共享新农村建设成果。二是开展星级评定。出台《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星级村评定办法》,按照“五星级”的分类标准,在全省范围开展新农村建设星级村评定活动,评星授牌,达标晋级,实施星级评定、动态管理,并把评定结果作为表彰奖励的基本依据。三是实施以奖代投。出台《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以奖代投”办法》,提高奖励额度,减少奖励村数,真正发挥以奖代投的撬动作用。对达到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上标准的村给予奖励,对老少边穷地区弱势村给予适当照顾。四是形成共建合力。继续组织开展中省直单位对口帮建活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新农村制度。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探索用市场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推广用宅基地置换、“四证”抵押贷款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鼓励引导名人、企业家等采取捐款、捐助等形式,支援家乡开展新农村建设,尽快形成多元投入、多方共建新农村的良好局面。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