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农委发〔2011〕12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委机关各处(室、办、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1年全省农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2011年全省农业工作要点
(2011年1月)
2010年,全省农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的战略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为主线,以松嫩、三江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为重点,以新农村建设工程为载体,突出抓好“三二一”工程,开创了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任务目标划上了圆满句号。全省粮食生产在大灾之年登上1000亿斤新台阶,总产达1002.6亿斤,比上年增加132亿斤,占全国粮食增量的42.3%,粮食商品量达780亿斤,比上年增加130多亿斤,是历史上为国家贡献最多的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6000元大关,达到6210.72元,比上年增加1003.96元,增长19.28%,增幅比全国高4.4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增量是历史上最高的一年;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是历史上发展变化最大的一年。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省农业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在推进机械化、水利化、科技化、商品化、产业化、城镇化“六化”上下功夫,确保粮食生产、农机化、农业科技、农业产业化、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取得新发展,加快现代化大农业建设步伐,实现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千亿斤以上、农民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的目标,为“十二五”全省农业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突出抓好九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农业结构调整。一是扩大高产粮食作物面积。加快建设新增1000万亩粳稻基地,开展盐碱地种稻试点,在第四、五积温带大力发展早熟玉米生产,扩大高产高效粮食作物面积。全省两大高产粮食作物面积达到1.33亿亩,比上年增加1000万亩,其中玉米8500万亩、水稻4800万亩。在北部大豆主产区开展麦豆轮作试点,扩大小麦种植面积,用小麦置换大豆。继续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组装集成五大粮食作物十大高产栽培技术模式,增加粮食生产科技含量,提高单产水平。二是积极发展蔬菜生产。依据各地资源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城郊型、出口型、特色型、外销型蔬菜生产基地,提高保供给促增收能力。全省蔬菜面积发展到630万亩,比上年增加21.2万亩。三是大力发展牧草种植。在畜牧业发展基础好的县市开展紫花苜蓿种植试点,扩大青贮玉米种植面积,提高优质牧草生产能力,全省饲草饲料作物面积发展到470万亩,比上年增加58万亩。与此同时,加快发展水产养殖、劳务产业、外向型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省渔业放养面积达到615万亩,比上年增长5.4%;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1万吨,比上年增长6%。全年转移劳动力53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80亿元。全省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实现3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亚麻、蚕蜂、花卉、蓝莓等特色产业。全省“一品村”发展到20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