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景观林建设工程。围绕新一轮城市规划中的副城、新城、新市镇和南部新城、麒麟新城、浦口新城,以及重点农业园区,在周边建设块状或带状生态景观林,形成林网林带。重点打造30个生态景观林片区,完成造林1万亩。
(五)工业生态防污林带建设工程。根据城市信风系统特征和石化、钢铁等工业区不同地形地貌、污染源类型,加强生态防污林带、城市信风林带和绿化隔离林带等建设,在主城与江北化工园区之间、雨花开发区与梅钢公司之间、仙林大学城与南京炼油厂之间建设大规模片状或带状防护林带,形成生态缓冲保护屏障,完成生态防污造林6000亩,有效保护区域生态安全。
(六)高效林业产业开发工程。结合农业“1115”工程规划,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丘陵岗地资源,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无性系优质茶、笋用竹、设施应时鲜果、木本油料林等经济林果。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增加林业生态产品、文化产品的供给,满足市民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着重发展林果与农业旅游观光相结合的庄园林业,加快一产与三产的融合发展,走旅游休闲和生态建设联动发展的新路子;建立适度规模的优质林果生产基地,扶持发展相关加工工业,提高传统林产品和林副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提高林业产业效益。重点引进新技术、新品种20个,建立特色经济林果和苗木花卉生产示范基地20个,新增苗木花卉和经济林果6.5万亩。
(七)森林镇村建设工程。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农地重整、村镇重建、要素重组”工作,加大镇村绿化力度,重点打造20个森林镇街、建设100个森林村庄,力争全市规划保留的村庄绿化全覆盖、全达标,实现农村新社区和农民集中居住点“区区绿”和“点点绿”,努力形成“村在林中、房在树中、人在景中”的农村生态宜居环境。
(八)森林资源质量提升工程。把封山育林工作纳入森林城市创建内容,对符合要求的中龄林进行封育,进一步提高森林自然度和健康度。根据区位情况和森林状况,对重点园区、开发区、大学城、新城镇周边的生态景观林进行景观改造和质量提升,对青龙山、牛首山、将军山、老山、幕府山,以及栖霞山等森林公园进行保护和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城市森林形象和品质。
(九)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分级管理,划定市、区县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区,加强废弃采石宕口生态修复,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继续完善森林防火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森林防火卫星监控点6个,新建防火通道100公里,全面贯通重点林区防火路网。积极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控制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制定防治计划。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森防标准站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初步实现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信息化、网络化。加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十)森林生态文化建设工程。建立森林、湿地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完善相关设施,强化生态科普知识的普及。建设命名20个市级森林公园和10个市级湿地公园,规划新建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通过举办“森林节”、“茶文化节”、“梅文化节”、“爱鸟周”等活动,推广生态科普文化知识。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大力开展“绿色文明进万家”和认建、认养、认育“市民林”、“青奥林”等活动,建设5个展示城市森林文化的标志性纪念林。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森林城市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意识。
三、创建步骤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和创森工作考核验收程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分为创建申报、组织启动、全面实施和核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创建申报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6月)。向国家林业局递交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获得国家林业局回复同意,完成创建申报工作。
(二)组织启动阶段(2010年7月-12月)。成立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全面开展城市森林现状调查,着手编制《南京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制订创森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创建任务。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月-2012年3月)。召开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动员会议,签订工作责任状;启动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增加全市森林资源总量,提升城市品质,完成创森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运用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氛围,提高市民对创森活动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在电视台、电台和报刊等开辟专题和专栏,征集创森主题和徽标,录制专题宣传片,编辑宣传画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