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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关于加快推进青海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加强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夯实品牌农畜产品生产基础
  (一)加快推进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行品牌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示范县建设,推进品牌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
  (二)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农畜产品。围绕我省农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畜产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着力提高“三品一标”产业带动能力,在“一村一品”基础上,逐步发展“一乡一品”、“一县一业”,集中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农牧业生产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依靠品质打造品牌。
  (三)强化农畜产品全程监管。加快建立和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严禁不合格农畜产品进入市场。加强对农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包装、储运、保鲜、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质量监管和出省(境)检验检疫,确保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建立质量识别标志,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业标识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牢农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
  五、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农畜产品发展动力
  (一)加大农畜产品品牌的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青海知名农畜产品品牌作为全省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畜产品品牌宣传,通过制作广告、新闻发布、重点报道、网上展示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品牌农畜产品和品牌企业。建设“青海特色农畜产品展示中心”,举办青海特色农畜产品展示会,集中展示特色农畜产品,提高青海特色农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省内各新闻媒体要帮助企业做好品牌和形象宣传,并采取专栏、专题节目或公益广告的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农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义,报道成功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提高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品牌意识,为青海农畜产品品牌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氛围。
  (二)加大农畜产品商标注册的支持力度。提高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经纪人、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其对所经营农畜产品进行商标注册。省工商局要制定优惠政策,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减免相关费用、简化申报手续、优先申报注册等方式帮助开展农畜产品商标注册。省农牧厅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一批区域特色农畜产品品牌。支持传统和历史农畜产品集中产区,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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