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鲁食安办发〔2010〕14号)


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11年“元旦”和“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两节”期间,人群流量大、团体用餐多、食品消费集中,市场需求旺盛,是食品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同时又适逢各地“两会”召开,切实做好“两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尤为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把加强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全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以粮油、肉类、蔬菜、水果、乳制品、水产品、保健食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酒店食堂等为重点区域,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专项大检查。要加大对当前正处于消费旺季的冬令食品及其原料如火锅原料、底料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抽检频次,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公众消费安全。

  三、严格制度、畅通信息,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工作。节日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对群众的举报、投诉,要高度重视,及时处理。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食品污染、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要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要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人群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加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