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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流感防控。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要求,加强流感监测网络建设和哨点监测工作,做好重点人群防控工作,严防发生甲型H1N1流感等暴发流行。

  (四)手足口病防控。继续坚持“密切关注重点区域,密切关注重症病例”的策略,以农村为重点,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有效遏制手足口病的流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统筹兼顾,加强性病、霍乱、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性肝炎、布鲁氏杆菌病等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及时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加强麻风病防治和畸残康复工作,认真做好麻风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农民工及其子女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

  积极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加强常规免疫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夯实常规免疫基础。加强免疫规划基层组织建设,农村逐步实行周接种制度,城市实行日接种制度,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麻疹疫苗两剂次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全面完成医改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任务。加强边远、贫困和流动儿童的常规免疫接种管理,认真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形成预防接种的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消除麻疹攻坚行动,对在校大学生接种麻疹疫苗,按照“自愿免费”原则,为准备怀孕的育龄妇女接种麻疹风疹疫苗。继续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加快推进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加强冷链系统建设,严格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管理,积极妥善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四、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按照卫生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每个设区市至少建立1个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的深入开展。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防治工作,提高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率。组织开展精神卫生服务资源调查,加快推进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健全全省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网络,提高患者管理率和治疗率。以儿童口腔疾病防治为重点,不断加强口腔卫生工作。大力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全省人民健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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