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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表彰全市物价工作先进集体和专项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表彰全市物价工作先进集体和专项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区、县物价局:

  近几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价格形势,全市物价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价格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推动工作,进一步激发全市物价部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全市价格工作水平,市物价局决定:
  雁塔区物价局、莲湖区物价局、新城区物价局、灞桥区物价局、临潼区物价局、碑林区物价局、阎良区物价局、周至县物价局为“十一五”期间价格公共服务先进单位。
  未央区物价局、雁塔区物价局、高陵县物价局、莲湖区物价局、临潼区物价局、碑林区物价局为2010年度全市物价工作先进集体。
  长安区物价局、阎良区物价局为2010年度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
  周至县物价局、户县物价局、蓝田县物价局为2010年度成本调查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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