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联盟的主要任务
9.组织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链的双向延伸和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重要的产业技术标准。
10.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
11.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12.联合培养和引进人才,加强交流互动,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四、构建我省创新联盟的基本条件
13.由我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企业处于行业骨干地位,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在合作的技术领域具有前沿水平,其他组织机构和省外的相应机构也可成为创新联盟成员。
14.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创新联盟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任务分工。创新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15.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创新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创新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性工作。
16.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对创新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并建立经费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创新联盟可委托常设执行机构的依托单位管理创新联盟经费,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17.建立利益保障机制。创新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应事先通过协议明确权利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的办法,要强化违约责任追究,保护创新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
18.建立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并积极开展与外部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创新联盟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创新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五、支持创新联盟发展的主要措施
19.加大对创新联盟构建和发展的支持力度。创新科技投入支持方式,省、设区的市设立创新联盟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创新联盟的组建和创新活动的开展。
20.支持有条件的创新联盟整合相关成员单位优势资源,集成产学研各方力量,依托创新联盟建设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
21.调整科技计划立项机制和组织实施方式,支持创新联盟围绕协议确定的方向、产业技术创新链双向延伸,加强项目系统集成,凝练重大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和主要科技计划根据各自的管理办法单独征集创新联盟的科技需求,并根据其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22.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引导和鼓励科技金融支持创新联盟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参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金融机构具有融资优先权。
23.支持创新联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带动相关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在更高起点上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24.试行委托创新联盟组织实施项目。创新联盟理事会根据协议确定的技术创新方向,以及各有关科技专项、计划的定位和支持重点,由理事长单位代表创新联盟向国家和省相关管理部门提出项目建议,获得批准后,依据各有关科技专项和计划法人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课题)。
25.积极推荐创新联盟争取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项。加强对创新联盟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产业技术应用推广及产业化工作指导,支持创新联盟的科研成果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对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成绩突出的创新联盟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由省政府或省科技行政部门给予工作表彰奖励,对参与创新联盟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开发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26.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的市和行业协会要把推进区域创新联盟建设作为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紧迫任务,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咨询服务等作用,紧紧围绕本地科技经济发展规划确定的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构建区域创新联盟,共同推进我省创新联盟工作扎实开展。
27、加强对创新联盟工作的指导,建立创新联盟的跟踪评估机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六部门定期召开创新联盟工作联席会议,及时总结创新联盟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协调解决问题,谋划未来发展路径。
附件: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办法
附件:
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科技部《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进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推进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组建和发展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