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推进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冀科政〔2011〕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国资委、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等六部委《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精神及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关于推进河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
联盟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开发银行等六部委《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精神及要求,现就推进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和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推动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指导思想
1.本《意见》所称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创新联盟)是指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2.创新联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学研结合的新型技术创新组织,推动联盟组建和发展,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调整作用,组建创新联盟已经成为我省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的客观选择,必须着力加快推进。
3.创新联盟以我省科技发展确定的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及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级技术中心企业和转制院所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双向延伸、运用市场机制聚集创新资源,实现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共同推进创新成果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推进我省创新联盟建设的基本原则
4.遵守市场经济规则。要立足于企业创新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建立有法律效力的创新联盟契约,对创新联盟成员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和利益保护。
5.体现我省经济发展战略目标。要符合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确定的重点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等政策导向,符合提升我省核心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6.满足产业发展需求。要有利于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有利于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有利于促进区域支柱产业的发展。
7.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要发挥政府协调引导作用,营造有利的政策和法制环境,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推动重点领域创新联盟的构建。
8.重点突破原则。立足自身特点,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破的思路,分类确定创新联盟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求,合理确定创新联盟实施的重点领域、重点技术,紧紧抓住体制创新、人才开发、环境营造和市场体系等重点环节,促进和推动创新联盟深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