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2010年开展“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通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弘扬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改善和提升酒类流通企业服务质量与经营水平。2010年,我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省商务厅的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各市(州)商务局高度重视“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印发通知,认真制定实施方案。自贡、广元、宜宾、广安、凉山等市(州)商务局,成立了“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评审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协调、督导所辖县(区)“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的开展;自贡、广元、遂宁、眉山、雅安、达州、巴中、广安、凉山等市(州)分别组织召开了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和酒类流通经营企业参加的宣传动员大会,及时安排部署工作,保证了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同时还在相关媒体刊登了开展创建“放心酒示范店”活动的相关信息,既扩大了社会影响,又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参评企业的积极性。
二、精心组织、严格考评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开展“放心酒示范店”创建活动中,充分依托当地酒类行业协会和专家技术力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严格考评、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企业自愿申请,逐级申报,依据“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标准、条件和严格的评选程序,对参评企业进行评审,并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放心酒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质量。广安、自贡、广元、凉山等市(州)商务局通过对申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从基础设施、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地理位置、经营品种、进货渠道、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建章立制、证照办理等方面进行认真考查,逗硬评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邀请食药监、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组成评审组或将拟评企业名单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广元、达州、雅安等市还将企业《随附单》执行情况列为当地“放心酒示范店”评选的必备条件,既增强了经营者守法、自律、诚信意识,又推动了酒类流通溯源制度的全面施行。宜宾、遂宁、攀枝花等市商务局抓好企业进货的源头管理,对商品的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环节严格把关,做到不漏一瓶一件,把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入店上柜作为评选条件,确保酒类商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