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分区配套资金未落实,影响河道整治计划实施。经调查,松江等2个区3个镇11条河道黑臭整治工程,由于区政府未能按要求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造成这些河道在整治中未按项目立项内容实施,减少了截污管网、防汛通道等建设内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道整治计划目标的实现。
(四)项目后续管理机制不完善,造成已整治河道再次污染。经抽查,青浦区2个镇在河道黑臭整治工程中虽已建成三级污水管网,但由于区、镇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污水纳管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尚有227家工业企业每日排放的3737吨工业污水未能及时纳管,工业污水仍直接排入已整治的河道,导致边整治边污染。
三、审计调查建议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
(一)市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水利项目立项审批机制,强化对水利专项资金申报环节的审核和项目验收环节的把关等工作,对配套资金未落实影响整治计划实施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和改进。同时,应积极探索建立已整治河道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巩固整治成果。
(二)市相关部门要研究完善本市河道整治协同推进机制和相关制度办法,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解决目前河道整治中存在的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逐项研究落实有关整改措施。
(一)对河道黑臭整治立项审核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市水务局已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相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规定,要求各区(县)进一步规范农田水利工程立项,健全农田水利工程的审核机制。同时,市水务局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审核监管机制。
(二)对河道黑臭整治缺乏协同推进机制的问题,市、区(县)相关部门将完善农村水环境整治协同推进机制,在编制规划时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同时,加强日常工作沟通,定期研究,合力推进,提高河道整治综合效果。对18条未达到预期整治效果的河道,有关单位采取了水系沟通、截污纳管等措施,积极整治。
(三)对部分区配套资金未落实的问题,松江等2个区正在对11条黑臭河道整治配套内容进行整改。同时,在不影响河道整治效果的前提下,对部分原整治计划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