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审计局关于本市农村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的公告
为加强本市农村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提高农村水利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市审计局组织对2007年至2009年嘉定、青浦、奉贤、松江等4个区及其所属12个镇的本市设施粮田菜田外围水利配套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消除河道黑臭专项整治工程(以下简称河道黑臭整治工程)等农村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十一五”期间,本市相继出台了关于粮田菜田设施建设、万河整治行动、实施河道黑臭整治工程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2007年至2009年,市级财力安排10个郊区(县)农村水利专项资金预算12.34亿元。审计调查抽查的4个区三年预算安排农村水利专项资金7.79亿元,占全市三年农村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的63%。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随着本市对农村水利建设投入的逐年增加,本市郊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和防汛、排涝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农村中小河道的整治使农村水环境进一步改善。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河道黑臭整治立项审核机制不完善。根据有关规定,河道黑臭整治工程的项目立项审批和建设责任主体为区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但有关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部分河道黑臭整治项目立项审批不严,同时市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也未能及时跟进,导致监管不到位。经抽查83条黑臭整治河道,奉贤等2个区5个镇在15条黑臭整治河道立项申报时,将以前年度已立项建设的污水管网、防汛通道等工程内容再次申报立项,涉及工程投资3427万元。
(二)河道黑臭整治工程缺乏协同推进机制,相关措施不到位,影响河道整治效果。经对12个镇70条河道黑臭整治效果抽查,青浦等3个区6个镇有18条河道整治未达到预期效果。一是相关主管部门在河道整治中未能协同推进。有10条河道的黑臭整治工程由于未将沿河畜禽养殖污水、居民生活污水同时纳入整治范围,以及未将沿河区域雨污水管网同步实施分流,造成部分污水仍直接排入整治后的河道。二是缺乏区域性水系治理整体规划。有8条河道未达到污染整治目标,主要是未将与其相连的河道进行同步整治,影响了河道黑臭整治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