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考核评估,实施科学管理。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和健全工作监测制度、考核评估体系和科学考评办法,细化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建立市、区(县、市)两级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对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履行职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
各级各部门要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杭州市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责任分工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责 任 单 位
|
1
| 赋予市级和区、县(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常设机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工作的统筹协调。
| 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联席会议办公室
|
2
| 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跨部门、跨系统、跨地区共享。
| 市综治委、
市公安局
|
3
| 到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在流入地免费接受计划生育服务比例达到95%以上,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90%以上;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接收孕检率达到90%以上,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咨询等项目服务率达到80%以上。
| 市人口计生委
|
4
| 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力量,立足村(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村(社区)工作人员职责范围。根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要,合理配备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 市人事局
|
5
| 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标准,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和增长,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 市财政局
|
6
| 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妇保健和优生、0-36个月儿童保健等流动人口优生优育“六项免费工程”。
| 市卫生局、市民政局、
市人口计生委
|
7
| 建立“春风行动”募集资金划转和市财政补助提供流动人口救助资金保障,设立“流动人口子女意外伤害慈善春风救助金”,对因重症或意外伤害导致就医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予以救助。
| 市总工会
市慈善总会
|
8
| 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对流动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到2015年,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基本享受3年学前教育。
| 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