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综合治理管理机制。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级人口计生、综治、建设、人事(编委办)、财政、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教育等部门的协作,明确职责,完善流动人口协同管理机制。围绕居住登记、社会治安、婚育管理、房屋租赁、劳动用工、卫生保健、教育培训等重点环节,协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4.强化公共服务网络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依托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生殖健康咨询和各类培训等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各区、县(市)要指导乡镇(街道)在建立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综合工作平台的同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其中,开展政策咨询、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维权等服务,打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15分钟服务网”。
5.健全城乡区域统筹机制。逐步缩小并拉平城乡之间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上的差别,加强各区与县(市)之间的协作互助,开展结对帮扶。将城区计划生育医疗技术、宣传教育培训、优质服务项目与县(市)进行对接,促进城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现区域计划生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推进“四项工程”。
1.计划生育服务“全覆盖工程”。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全体流动人口。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市场、社区、企业、工地、交通枢纽等场所,设置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自动售套机、24小时自取箱等,使流动育龄人群能免费、便捷地获取避孕药具;定期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便捷的查孕、查环、查病等服务,通过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孕情、环情检测情况即时通报户籍所在地政府;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卫生院的作用,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到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90%以上;在流入地免费接受计划生育服务比例达到95%以上,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90%以上;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接收孕检率达到90%以上,获得免费孕前优生咨询等项目服务率达到80%以上。
2.优生优育“六项免费工程”。对在杭居住6个月以上并取得《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和儿童,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妇保健和优生、0-36个月儿童保健等优生优育“六项免费工程”。依托各级“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和户籍人口同等的婴幼儿早期启蒙和优生、优育、优教等服务。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使市区0-5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受训率达到95%以上,萧山区、余杭区和5县(市)达到90%以上。做好宣传倡导,防止发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保证母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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