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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市两会和春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市两会和春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


天安门地区管委会、西站地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市政市容委、环卫服务中心,城六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北京环卫协会,北京环卫集团、市首发公司、市首都高速路发展公司、市公联公司、华北高速股份公司、市首创集团京通快速路管理处、北京昊天昊城市环境管理公司、北京黑庄户清净清洁服务公司:

  2011年春节将至,北京市“两会”将于1月14日至1月21日在京召开,为营造整洁清新的环境,确保广大市民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现就做好我市“两会”和春节期间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卫生保障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在我市“两会”和春节前,各区县市政市容委要组织广泛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集中清理卫生死角、堆物堆料、非法张贴小广告、积存垃圾渣土,为市民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施工建设拆除单位、进出京高快速路管养单位、河湖管理单位、废品回收网点(场站)、城市绿地管养单位和铁路沿线管养单位做好责任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市农委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区县按照北京市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标准,开展农村地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二)做好市“两会”环境卫生保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六区市政市容委要认真做好市“两会”代表、委员驻地,会场周边及行车沿线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加强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各相关环卫专业作业单位按照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要求,增加作业频次,控制二次扬尘,创造优美环境,迎接市“两会”召开。

  (三)及时清除烟花炮竹残屑。2011年2月2日(除夕)至2月3日(正月初一)为无限时燃放,2月4日至2月17日(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在节日期间的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各有关单位应自行启动烟花爆竹残屑清除工作预案,每天要对烟花爆竹残屑全面清扫,并于每日7时30分前清扫完毕。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禁将未燃尽的烟花爆竹残屑混入生活垃圾中,以免残留火星引燃生活垃圾;禁止未燃尽残屑倒入站内,避免垃圾燃烧,保证垃圾正常收运处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本行业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内烟花炮竹残屑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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