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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义地质工作的通知


  (二)城市地质。针对重点城市,开展综合地质调查,查明城市区域岩土体、地质构造、地下水的三维空间分布,以及不同类型地质体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资源条件和环境地质问题,逐步建立三维可视化模型,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建筑适宜性评价、建设规划、地质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提供地质服务。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先行重点开展中心城市的城市地质工作。

  (三)水文地质。重点开展缺水地区的水文地质工作,查找地下水源地和城市周边应急水源地。探索开展岛屿、半岛地区地下水库建设,为岛屿、半岛的开发提供可资利用的地下水资源。继续开展地下水动态监测。加强水文工程地质研究,分析总结水文地质条件对工程地质条件的影响,为岩土体稳定性评价、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提供理论指导。

  (四)环境地质。在现有“沿海生态地球化学调查”等工作基础上,提升调查深度,开展1∶25万环境地质调查,力争“十二五”期间覆盖全省。开展矿山环境地质调查,查明全省矿山生态环境现状及主要问题,摸清规律,提出防治措施建议。有重点地开展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五)工程地质。开展重点开发区、新经济增长区、城镇规划区等区域和公路、港口、核电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综合地质调查与评价,查明场区工程地质条件,评估场区项目建设适宜性,提出工程施工中和运营后可能出现的地质问题及其防治措施,为区域经济建设布局、重大工程建设规划选址及工程建设项目论证提供可靠的地质基础依据。针对重点区域,开展1∶5万综合地质勘查;针对重点项目,开展1∶1万水工环地质综合评价。

  (六)农业地质。开展重点农业生产区的生态地球化学调查,调查我省“名、特、优”农产品不同地质背景与地球化学元素的关系,及其最佳生态地质环境和增产途径。开展农业污染严重区的农业环境地质调查,研究农业生产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及土壤中的有害元素对农产品的影响,并提出对策。探索研究地球表生带最佳农业利用、改造方法,评价重点农业生产区生态地质条件。

  (七)旅游地质。开展地质遗迹、旅游地质资源调查,通过对可观察现代地质作用过程和有地质意义的地貌区和风景区的调查,深入研究典型地层剖面、典型化石产地,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岩石、矿物、地质构造和矿产产地,具有特殊的医疗、科普价值的地质现象,及其他地质景观。运用地质理论分析解释地质遗迹、地质景观的成因、演变及发展,编制地学导游词,建立地质遗迹、地质旅游资源数据库,编制旅游地质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地质公园建设,进一步推动我省旅游业发展,提升科学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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