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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义地质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义地质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11]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全面增强地质工作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能力,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广义地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广义地质工作的重要意义

  广义地质工作是传统矿产地质工作的拓展和延伸,是应用地质科学理论及技术方法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涵盖了灾害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等方面。当前在加快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进程中,从推进城乡建设、实施重大工程,到防治地质灾害、开展国土整治,乃至改善人居环境、防治地方性疾病等经济社会活动,都需要广义地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对广义地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将广义地质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先行性、基础性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加大广义地质工作力度,积极为开展广义地质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依据广义地质工作成果,科学实施经济社会活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二、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开展以下十个方面的广义地质工作:

  (一)灾害地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规模及危害程度,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评价预测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防治体系。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和城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岩溶塌陷调查,查明岩溶发育区溶洞分布现状、危险程度、成生机理与演化态势,编制岩溶塌陷防治专项规划。组建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实验室,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和技术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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