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云政发[1989]212号)第
五十九条
18、《
云南省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实施办法》(云政发[1990]140号)第
二十二条
19、《
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云政发[1992]19号)第
十六条
20、《
云南省地质勘查设施保护暂行规定》(云政发[1992]250号)第
十三条
21、《
云南省地质勘查临时用地损害补偿暂行规定》(云政发[1993]42号)第
三十二条
22、《
云南省宗教事务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3号)第
三十二条
(二)对下列规章中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规定作出修改
23、将《
云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云政发[1992]19号)第
十七条中的“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
三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办理”修改为“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一百零二条的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