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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六)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大户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工作,不断增加农产品的品牌数量,提高农产品质量。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普及、标准化技术的培训、生产服务的指导和农产品品牌的创建,辐射带动更多的农产品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总量规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农产品快捷入市、顺畅销售、品牌信誉、优质优价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全面加快“三品一标”农产品的发展进程,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全面提升农产品档次。

  (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要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制度,完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强化信息沟通与新闻宣传,建立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做到反应快速、处置及时,按照“依法、科学、有力、有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原则,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全省各级政府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支持监管体系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标准化建设、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质量安全认证、监督检测与执法、专项整治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

  (三)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农牧、卫生、工商、质监、商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按照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要求,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四)开展专项整治。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适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农产品生产、经营和消费领域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产品和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的行为,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产品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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