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发展生物农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14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农委《关于加快发展生物农业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五日
关于加快发展生物农业的实施意见
(省农委)
生物农业是当今世界蓬勃兴起和迅猛发展的新兴产业,正在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引擎。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阶段,抓住当前世界生物科技迅猛发展的机遇,把生物农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推进,对于缓解资源环境制约、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抢占生物技术发展制高点,推动生物农业跨越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按照“加快发展、三年倍增”的要求,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通过政策引导扶持和科学规划引领,大力构筑人才高地,全面提升生物农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打造生物农业产业集聚区与产业集群,使生物农业成为全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增创新的发展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江苏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广泛影响力的国家级生物农业产业基地。
(二)基本原则。第一,自主创新,重点突破。以技术自主创新为重点,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生物农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开发体系。重点突破生物农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培植创新主体,培育产业链,加快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开发,不断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第二,开放合作,集聚发展。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合作,实现开放式创新,提升我省生物农业产业发展层次。遵循生物农业发展规律,加强人才引进使用,推进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向优势区域集聚,形成具有明显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生物农业产业集聚区与生物产业集群。第三,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营造发展环境、完善投融资体制、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化示范等方面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打破部门封锁和地区分割,使企业真正成为生物农业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主体。第四,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加强生物农业与城市化发展、工农业布局调整的统筹,优化生物农业产业空间布局。按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的思路,强化区域内产业链衔接、生产要素集聚、公共平台资源集约利用,促进区域内外上下游相关产业配套,实现从产品优势到产业优势再到区域优势的发展,走生物农业“链式集聚”发展之路,提高产业发展效率。
(三)发展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全省生物农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初步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生物农业创新与产业开发体系,形成生物育种、生物制品和生物质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格局,实现产业规模倍增,使江苏成为全国最重要的生物农业集聚区和增长极。到2012年,我省生物农业发展的具体目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