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太原市杏花岭区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6个单位为全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的通知
(晋卫中〔2010〕18号)
各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和先进单位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社区中医药工作的开展,根据年初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关于开展创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的部署,我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活动。经过各中心、站自我创建、自我评估,所在市卫生局全面指导、评估、择优推荐,省专家组现场复核、评议。经研究决定太原市杏花岭区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6个单位为“全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示范单位称号自发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
各示范单位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指南》(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中医药服务。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为保障社区居民健康、促进社区中医药服务发展做出新贡献。
各市卫生局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注重推广示范单位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同时,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国家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工作,进一步推动社区中医药服务的发展。
附件:全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全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名单
太原市杏花岭区鼓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北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太原市尖草坪区南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太原市尖草坪区乾泽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太原市尖草坪区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
太原市迎泽区新建路二社区卫生服务站
太原市晋源区药厂社区卫生服务站
太原市小店区山毛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同市城区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同市城区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