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汕府办明电[2010]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近期将派出检查组分赴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检查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电话通知被检查单位(详见附表1)。
二、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的工作情况(检查内容详见附表2、3)。
三、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反馈情况等相结合。
四、检查组人员
组 长:郑少棉(市政府)
副组长:邱伟南(市政府),施胜章(市监察局),余大辉(市府办),石坚(市监察局)
检查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法制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总工会等单位抽调组成,分别检查4个县(市、区)和红海湾管委会,华侨管区以及14个市直单位。分成二个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余大辉同志带队,市监察局、市民政局、总工会各派1名科长参加。
第二组:石坚同志带队,市府办公室、市审计局、市法制局各派1名科长参加。
请各单位将检查组人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11月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联系电话:3365126。检查交通工具由各组带队领导负责。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政务公开正在逐步深入,工作难度大,加强组织领导尤为关键。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要主动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