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与部门预算编审过程结合起来,按照《哈尔滨市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规则》(哈财预[2008]142号)规定的部门预算“二上二下”工作流程,分阶段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部门项目预算“一上”时(5月末前),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一上”时间安排,单位按照规定格式,将符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要求的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随项目预算一同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部门。
2、部门预算“一下”时(11月末前),财政部门下发审核意见。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将审核意见通知主管部门与单位,单位据此进行修改完善。
3、部门预算“二上”时(12月20日前),进行项目事前绩效自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要求,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程序,对所有经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评价项目,组织进行项目事前绩效自评,并将事前自评报告一式二份经主管部门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4、部门预算“二下”时(次年1月至2月),确定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单位申报的事前自评价报告中,选择部分项目准备开展事后绩效重点评价,并将绩效评价重点项目名单,在部门预算“二下”时,通知主管部门与单位。
5、部门预算“二下”后,开展事中监督和事后绩效评价。单位负责组织绩效评价项目的执行,财政部门依照职责予以监督;主管部门在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事后评价,并将事后绩效评价报告一式二份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按照确定的绩效评价重点项目,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绩效事后评价结果进行重点评审。
四、绩效评价内容体系
项目绩效评价内容体系,包括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项目绩效问题框架两部分。
(一)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绩效目标,是部门(单位)根据其履行职能、发展事业的需要,结合项目支出预算提出的项目完成后将要达到的目的或结果。项目绩效目标需通过定量或定性绩效指标的形式来体现,绩效指标应做到与项目绩效目标密切相关,突出重点,系统全面。
(二)项目绩效问题框架
项目绩效问题框架,是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根据,即围绕项目绩效目标,针对“项目定位、计划、管理和结果”设计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是项目单位进行事前自评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事后评价的依据。项目绩效问题框架包括以下四个部分,每个部分由若干问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