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头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汕头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
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农保工作,实现三年全覆盖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幸福汕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在积极试点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与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重点做好中老年农民的参保和待遇发放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二)工作的基本思路
1、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根据我市农村居民数量多,财政负担重,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实际情况,按照分三步走的总体思路推进新农保:第一步着力解决60周岁以上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用三年的时间实现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全覆盖;第二步着重组织45周岁以上的中老年农民参保,三年覆盖率达到70%以上;第三步是积极引导、鼓励16周岁至44周岁的年青农民参保。
2、先行试点,稳步推进。2010年积极做好龙湖区、澄海区的新农保试点实施工作;推动我市其他区县按照国家和省新农保的政策规定,加快工作步伐,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011年力争把潮阳区、潮南区两个区列入国家、省新农保试点单位。2012年把金平区、濠江区、南澳县列入国家、省新农保试点单位,确保实现我市新农保三年全覆盖的目标。
3、加大投入,多措筹资。建立健全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稳定投入机制,确保财政各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做好新农保各项补贴资金需求的测算,把新农保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拓宽新农保资金的筹集渠道,逐步建立财政投入、集体补助、社会资助、个人缴费的多渠道筹资方式。
4、完善机制,夯实基础。按照安全、便捷、高效的要求,构建工作体系、经办力量和信息系统三位一体的新农保工作架构。建立健全新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建立和落实新农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检查、督导、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形成区县、镇街、村居三级经办服务网络。加快建立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统一新农保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