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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赣发改收费字[2011]19号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

  你厅《关于申报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赣人社字[2010]397号)收悉。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6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69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培训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547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省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客观题科目《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综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含上缴国家18元)的标准收取;主观题科目《测绘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75(含上缴国家25元)的标准收取。

  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综合能力》和《专业实务》按每人每科75(含上缴国家25元)的标准收取;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综合能力》、《专业实务》和《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80(含上缴国家30元)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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